商标协议书

时间:2025-08-11 15:38:12
【精华】商标协议书四篇

【精华】商标协议书四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标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标协议书 篇1

委托方:xxxxxxxxxxx 代理方:上海xxxxxxxxx公司

电 话:xxxxxxxxxxxxxx 电 话:021-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 地 址:上海xxxxxxxx号xx楼

xxxxx单元xxx室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 《商标案件信息确认清单》所记载 商标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1件商标注册。

二、委托商标申请类别及图样:

三、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提供商标注册申请的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所提供的商标案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四、代理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决定是否作商标检索(盲期6个月不能检索),检索结果供委托方决策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委托方如果联络方式或者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代理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代理方不负责任。

六、代理方在未收到委托方应付的有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责任;以上委托事项合计费用(含规费和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 xxxxxxxxxx 整(RMBxxxxxxxx)。

七、开户名:上海xxxxxxxxxxx公司;

开户行:xx银行上海分行xx支行;

帐 号:xxxxxxxxxxxxx。

八、时限:商标初审合格后的公告时间为3个月,如果公告无异议,委托方自公告期满约2月可以收到《商标注册证书》。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商标证书颁发或被驳回之日止。

委托方(章戳): 代理方(章戳):上海xxxxxxxxxxxxxxxx公司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主管(签字)

商标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北京润文商标代理事务所

甲乙双方在自愿合作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协议签定后,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有关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国内、涉外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申请费用如下:

1、国内商标申请、转让、补证、撤消三年不使用,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2、国内商标续展注册,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有效期内)。

3、国内商标变更注册,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4、国内商标注销申请,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5、国内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6、国内商标异议申请,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7、国内商标异议答辩,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8、国内商标复审案件,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9、国内商标复审答辩,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10、涉外商标的注册申请(内到外),根据不同国家,双方协商代理费用。

11、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乙方代理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12、有关其他商标事宜双方协商确定(例:商标买卖、商标案件打假等)。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就相关事项的工作;

2、 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进程的信息;

3、 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4、 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办理以下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 甲方为自然人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甲方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的,提供商标图样;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变更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3) 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

4) 商标申请注册的,告之乙方在该商标上使用的具体商品;

5) 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供的材料。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约获得报酬;

2、 乙方应负责商标申请书件的递交,转发商标局文件,关注商标进展及代领商标注册证等工作;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的相关信息;在收到商标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含受理文书、审查意见、公告、异议、答辩通知、驳回、核发商标注册证书等)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并提供合理处理建议;如因甲方原因(超过期限、证据不充分等)导致费用增加、权利丧失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 乙方应提供注册所需的格式文本。

四、甲方将商标注册所需款项以现金或汇款形式支付乙方,乙方收款当日将申请文件递交商标局或商评委,并为甲方开具申请规费的发票,甲方若需多开发票数额,多开部分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承担(税率8%)。

五、双方约定

1、 甲方不得因为甲方自身过错、商标本身注册性及与其它在先权利冲突等非乙方所能预见、克服或避免的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其他损失,要求乙方退款或索赔;

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查询后,如遇因空白区时间内有完全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导致申请被驳回,乙方不承担退款或赔偿责任。

六、乙方不直接与申请人联系,不得泄露甲方的所有情况。

七、合同期限:一年。(注:到期前一个月可续签,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时,即可终止本合同。)

八、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备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以下联系人负责联络,若联系人有变动,必须及时告知对方,如一方未尽告知义务影响联络,造成损失由该方承担;

甲方: (章戳) 乙方:北京润文商标代理事务所 (章戳)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协议书 篇3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此处隐藏1240个字……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2.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 费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权代表(签字)

许可方授权代表(签字)

商标协议书 篇4

商标国内代理业务协议书 编号

甲电传邮地

方 厦门云之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话 真 箱

址 厦门市思明区塔普西路167号804室C2

乙电传邮地

方 厦门祥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话 0592-5501548 0592-5596409 真 0592-5501549 箱 hzxlql@163.com

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1号万达写字楼C3栋606单元

承办人 俞婷 电话 13600960752

承办人 叶晓婷 电话 0592-550154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商标局办理以下商标国内申请事宜。

商标申请:叁件; 商标名称:图形; 类别:35、39、43类; 价格:¥4500(1500/件)

二、乙方收到甲方委托后,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的要求,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作申请文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提 供乙方在代理商标申请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四、在商标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将商标局下发的各类文件及时通知甲方。若需要补正的,甲方应在限期内配合乙方提供相应材料;若被驳回,需申请复审的,甲方需另行委托乙方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无法通知甲方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应对因办理该事宜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六、办理上述事宜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肆仟伍佰元整(¥4500 )(其中包含规费和代理费)。

※以上账户仅限公司对公付款使用,如使用个人付款,请与承办人联系 。

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上述代理费用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所提供账户上。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具发票,并且及时向商标局或商评委提交申请。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合理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九、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前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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